林芝市八一镇城市亮化项目工程-迎宾大道、广福大道、德吉路和平安路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MQ-2017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八一镇城市亮化项目工程-迎宾大道、广福大道、德吉路和平安路项目二标段已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林发改基建[2017]5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芝市八一镇城市亮化项目工程-迎宾大道、广福大道、德吉路和平安路项目二标段;
2.2建设规模:二标段:平安路两侧25栋建筑进行亮化,各类灯具8261套,线缆及保护管20251米,配电箱26台,350W/24V开关电源297个等;迎宾大道两侧28栋建筑进行亮化。各类灯具8748套,线缆及保护管29228米,配电箱29台,350W/24V开关电源273个等。并新建过路管道(含破除原有道路及恢复310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3982米,宽度0.7米,手孔井29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载的内容。
2.4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请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方式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2011]85号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合的按废标处理。
8.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司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A区46栋1单元3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