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镇固废安置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发改【2012】191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青口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包含青圃岭固废搬迁安置房共3座25582平方米,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405606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为: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1)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 *** 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侯建综[2014]15号文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 09时00分 *** 17时00分 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闽侯)客户端版本V2.4.3.3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 ***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8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和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登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 ,邮编: 350119
    电子邮件: /
    电话: *** 7 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 ,邮编: 350119
    电子邮件: 975001172@qq.com
    电话: 0591-87679372、87679352 传真: 0591-87610660
    联系人: 杨工、江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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