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204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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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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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开发区2.5产业园智能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96.90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系统、驻地网系统、LED显示和信息发布系统、智能控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和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综合管路系统、机房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及UPS系统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96.9059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含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 *** (含 *** )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不超过60周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号)文件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2 月 4 日8时 00分至2017 年 12 月10 日17时 30分(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7时00分前到账 (一)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20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 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86号勤政楼 ,邮编: 3620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小潘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1幢406单元,邮编:362200 电话:、 *** ,传真: *** 6 联系人: 陈建珠 。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 6
监管部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