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梅丰公路(滨玉公路-丰李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5]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7016】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工程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梅丰公路(滨玉公路-丰李路)工程项目位于宁河县境内,西起现状梅丰公路与滨玉公路交口,向东依次跨越还乡河分洪道、小新河后,止于现状丰李路。工程全长11.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梅丰公路(滨玉公路-丰李路)工程交通工程设施施工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护栏、标线、轮廓标、标志、防撞设施等。

2.3计划工期:

*** (即: *** ~ *** 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至少完成一项新建或改扩建 *** 或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验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前往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光明路33号                    

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室

邮编:

301500

邮编:

300457

联系人:

肖金鹏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朱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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