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局区国有林总场办公室场所装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局区国有林总场办公室场所装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局区国有林总场办公室场所装修
2.2招标编号:LYD-JL-SG2017021
2.3招标范围:林业局区国有林总场办公室场所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项目规模(即招标控制价上限):1,424,248
2.5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计划工期:20180101日至20180220日,共计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1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包括20176月至201711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否则不予计取。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无在建证明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1204日至2017120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2260900,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局
址: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432
联系人:王永吉
话:04318232194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601
联系人:李胜利、祝佳美
话:
 2017  12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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