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郧西县上津古城古民居群消防安全工程已经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函[2014]1016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批准文号为鄂财教发【2015】125号,招标人为:郧西县上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郧西县上津古城古民居群消防安全工程,其主要工程涉及消防报警系统、消防设备安装;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建设等内容。
2.2建设地点:郧西县上津镇
2.3投资总额:约780万元。
2.4施工工期: *** 。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 至 *** 1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同页纸上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提供7-9月社保缴纳发票及社保局网络查询页面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清晰可见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装订成册,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接收报名。
5.2各投标申请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统一查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需的资料:①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④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时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
招标人:郧西县上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