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6]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路线起于静海大港界,沿现状港静公路向西延伸,下穿荣乌高速公路。与G205平交。上跨津石高速公路,与团大公路相交,止于团唐公路,沿线经过大邱庄镇、团泊镇,路线全长约9.4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 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旧桥维持原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级),新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新建桥梁总长580米,桥跨布置6×20米+(2×20米+17.165米)+4×35米+(22.835米+2×20米)+5×20米+5×20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止。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手续及各项配套手续,督促落实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及外部配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变更、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含环评验收),组织维修期内施工单位对工程遗留问题整改,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等的全过程代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5项下列工程之一:1、 *** 或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新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号如家酒店一楼会议室(王顶堤立交桥西南角、东方之珠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1600

邮 编:

300040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

汪少营

联系人:

张齐、郝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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