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经开区2017年道路交通标线完善工程(三期),已获批准建设,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郑州市经开区2017年道路交通标线完善工程(三期)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经开区2017年道路交通标线完善工程(三期)
2.2招标编号:HNKM2017-071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招标范围:郑州市经开区道路交通标线设施的施工及售后维护
一个标段:【经北一路(经开第八大街-经开第一大街),商英二街(经开第一大街-朝凤路),经北三路(经开第五大街-经开第一大街),经南一路(经开第五大街-经开第三大街),经南二路(经开第八大街-经开第五大街),经南五路辅路(经开第三大街-经开第四大街),经南六路(经开第三大街-经开第五大街),南三环港联动连接线(南三环下桥口-四港联动大道),第一大街(经南五路-经北六路),第二大街(经南五路-经北六路),第三大街(经南六路至经北五路),第六大街(南三环-经北一路),第十大街(经南四路-经南五路),第十三大街(航海路-经南六路),第十四大街(经南六路-航海路),第十五大街(航海东路-南三环东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投标企业
①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或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③所使用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
3.3 2014年以来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投标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8外地(郑州市外)投标企业须在郑州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⑴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证书副本;
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经历证明文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⑷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⑸2014年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⑹在郑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需提供);
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⑻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承诺书(以出具的声明函原件为准);
⑼投标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⑽投标企业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四项信用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
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上印制二维码标识,通过二维码可扫描信息的可不提供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5.3领取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郑州市三全路66号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22房
联系人: 康老师 矫老师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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