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关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交通安全设施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

    标书编号:ZZC2017-G144

    采购预算:83.84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1712018:30起至201712071700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12018:30起至201712071700时。

    招标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的本市其他网站栏目中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无。

    答疑时间:201711089:00-11:00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122808:3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1228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瑞春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1228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20室、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瑞春        联系电话、传真: *** 1

    采购单位联系人:偶宏明        咨询电话: ***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交通安全设施 83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122714:0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仅指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款、苏州同城系统转账)或者行内转账(仅指投标人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行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特别提醒:采用其他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中心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901700120111000656;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电话: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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