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古林镇薛家村安置小区四期工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古林镇薛家村安置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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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309285元。

计划工期: *** ,且不影响总包单位的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达到相关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若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海曙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3.3.1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 *** 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及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形 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古林支行
银行账号:81260101302207167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1271400时(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中心路266号(公共资源交易站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裘工

电话 *** 6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泰安中路456号盈升大厦13楼

联系人:肖工

电话 ***

附件:招标文件、预算、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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