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沙湾县金沟河县城段综合治理工程—浮雕艺术墙工程已经由沙发改字【2015】3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县金沟河县城段综合治理工程—浮雕艺术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县 2.工程规模:新建5座浮雕墙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塔城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