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新营业用房信息化设备机房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
开标时间: ***
招 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97万元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新营业用房信息化设备机房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 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新营业用房信息化设备机房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新营业用房信息化设备机房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自本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由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为国家单位、事业单位除外)。
3.投标人须提供资信证明相关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价格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11  月  28 日至2017年 12  月 4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授权代表需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领取新的营业执

照的,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提供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加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五、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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