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喀什市人行横道红绿灯改造已经由喀市发改项目[2017]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市人行横道红绿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9.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市

    2.工程规模:在阿瓦提路与315国道、摩天轮、喀什噶尔古城、慕士塔格路与新城路、多来特巴格路与南湖路、建设路、解放路、人民路、色满路、克孜都维路、帕依纳普路、班超路等40个路口,安装320组人行横道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SS2017112779600101001
喀什市人行横道红绿灯改造项目
在阿瓦提路与315国道、摩天轮、喀什噶尔古城、慕士塔格路与新城路、多来特巴格路与南湖路、建设路、解放路、人民路、色满路、克孜都维路、帕依纳普路、班超路等40个路口,安装320组人行横道灯。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班组其他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主要人员及本项目主要配备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3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喀什市深喀大道东部新城川渝大厦24楼2504号办公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喀什市深喀大道东部新城川渝大厦24楼2504号办公室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东部新城川渝大厦24楼2504号办公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春雷
联 系 人:
李会荣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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