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黄河镇中育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1138-GC03-G

一、招标条件

东丰县黄河镇中育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7] 2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黄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丰县黄河镇中育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2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水泥路7条,全长4299.81m,新建涵管桥27座、1×7m跨盖板桥1座,挡土墙47.3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且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黄河镇中育村

2.5工期: *** 开工, *** 0日竣工。

2.6招标控制价:284.4756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近3年(2014年-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8:30时至11时,13:30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室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资质证书(有二维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有效;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7)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A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东丰县黄河镇人民政府

  人:于先生

    话: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人:刘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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