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长沙市天心区地税局办公楼配电间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采购编号:BJZC-CSDS20171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地税局办公楼配电间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次)
采购内容:配电间改造方案设计;高压设备、低压设备和变压器等设备的更换;设备安装、配电系统集成和调试;配电间的土建改造等。
2、项目编号:BJZC-CSDS2017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7年8-10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2)具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许可类别包含承装类和承修类;
(3)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7日17时至2017年12月4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4.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7年12月19日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9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7000元。
5.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6.1采购人: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
联系人:刘信
联系电话:
6.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室
联系人:王润红、易龙
联系电话:
7、行政监管: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