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投资【20161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建设资金 西安铁路局移交补偿款 。招标人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10KV临时用电工程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核定总建筑面积8855.2平米,其中地上面积645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9.3平方米,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总建筑面积3682.26平方米,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总建筑面积5172.94平米。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设计、电缆供货、敷设;高压电器设备供货、安装;工程调试、验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营业执照;

3.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委)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须注册单位为本单位,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5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1125日至201711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

联 系 人:魏玉才、裴昌武         话:0298848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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