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外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项目已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交通局基建办,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部门补助投资及开发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州滨海新区交通客运枢纽站外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渤海大道以东、昆仑山路以南、峨眉山路以北。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0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相关专业 *** 国家注册建造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 *** 至 *** (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位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1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 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交通局基建办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爽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lnkllnkl@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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