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HX-LZ/SL20171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尼洋河八一镇防洪工程(结麦段)已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林发改基建【2016】8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林芝市水利局,招标人为林芝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林芝市境内
2)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引水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2。核定整治河段总长3.05千米,其中排洪段0.26千米,城区段2.79千米。
3)计划工期: ***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且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不在失信黑名单内,并按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藏水建函[2012]4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有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
    4、拟派本项目五大员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5、企业近三年独立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区外企业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9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另行通知,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西藏水利网、西藏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国际总部城6幢1单 *** 楼1号
联 系 人:陈 工
    话 ***   ***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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