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108120160035
招标备案号:12212017114010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施工[2017]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龙湖体育健身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津高新审投准[2016]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15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渤龙湖体育健身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98公顷,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运动场地、运动健身区、商业区、辅助用房和设施配套等,基坑最大深度不超过5米,单体最大跨度约39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南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渤龙湖体育健身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本标段总投资约15000 ***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运动场地、运动健身区、商业区、辅助用房和设施配套等,基坑最大深度不超过5米,单体最大跨度约39米。招标范围包含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外檐幕墙、室内水暖电、室内精装修、室外工程、强弱电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梯、空调设备等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不包括桩基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强电工程不含低压柜下口以上部分),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级别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6、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室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公章)法定代表人:赵子健(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邮政编码:300301 联系人:刘文娟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王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西青区中北大道80号天津节能大厦26层邮政编码:300393联系人:李艳静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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