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现就瑞盛锂电池材料项目10KV用电线路项目 招标现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变更为:
信用承诺保证金的金额: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元)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条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叁仟伍佰玖拾玖元捌角贰分
(小写)¥:3543599.82元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条变更为:
发包价:(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万零壹仟捌佰伍拾伍元捌角叁分
(小写)¥:3401855.83元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条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中有关计价的要求;
(3)工程施工图;
(4)本工程套用《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宁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3宁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3宁夏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5)本工程按三类企业三类工程取费计取,材差执行《2017年宁夏工程造价》中卫地区第4期价格、《宁夏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价格信息上没有的执行市场价。
(6)工程总造价执行卫发改发(2017)号文件审定的工程造价。
5、本项目清单已上传至控制价文件控制价清单中,请各投标单位持CA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6、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蔡桥路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联系人: 雍家鹏 联 系 人:刘艳芳
电 话: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