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园区道路(白云北路、光伏路、援疆路)建设项目(三次)已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15]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华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YSGKZB2017080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阿拉尔市三号工业园区规划区内; 建设内容:白云北路南边单侧(阿和公路至援疆路)684m亮化、光伏路东边单侧(白云北路至台州大道)1181m亮化。 招标范围:亮化等配套设施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投资额:1670万元。计划工期:2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 3、本次招标范围: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机电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日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册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带二维码)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原件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资料等。 7.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阿拉尔政务网发布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华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海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阿拉尔市正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塔水处老办公楼3楼) 项目负责人:杨德华 项目联系人:高晓京 电话: *** 传真: 阿拉尔市正新招标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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