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监狱监管设施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FJLQ20173078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建新建筑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Q201730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城监狱监管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投资函【2013】1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榕城监狱(福建省建新建筑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建新建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金山工业区金亭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4344平方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5.839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榕城监狱监管设施改造工程包括(一)建新建筑公司pvc板材厂总仓、2#-5#厂房消防喷淋烟感报警系统和室外消防给水设施设备改造;(二)榕城监狱3#-4#监舍室内消防设施改造;(三)1#-2#监舍、综合楼、医院室内消防设施改造。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1394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根据监狱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建新建筑公司pvc板材厂总仓、2#、3#、4#、5#厂房消防喷淋烟感报警系统改造需要分幢逐层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7.2(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或曾有被处罚、限制投标的,但投标时该处罚期限已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闽建筑〔2012〕38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19 9 00 分至 2017 1115 17 00 分通过登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金润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建)客户端V.4.1.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7119日至201711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图纸等资料,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叁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需由投标人企业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jggzyjy.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建新建筑公司

地址: 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亭路6号 ,邮编: 350001

电话: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怡山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920643986@qq.com

电话:,传真:0591-63037992

联系人:  吴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用    途:“榕城监狱监管设施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0层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电话:   0591-876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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