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美术馆和博物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招标
1. 招标条件
共青城市美术馆和博物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已由共办字[2017 ]66号、共府办发[2017 ]8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共青城市富华山东南角
(2)项目概况:共青城市美术馆和博物馆建设项目占地30-50亩,总建筑面15000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约 12000平方米,美术馆及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
①美术馆和博物馆建设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包含馆区周围环境打造及附属 设施等项目);
②美术馆和博物馆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及外部装修(不包含馆区内部装修、周围环境打造及附属设施等项目)、竣 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5)本项目投资:约43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申请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3.2.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
3.2.2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3.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
3.7投标人(设计单位)近五年( *** 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小于3400万元、建筑面积不小 于12000平米博物馆(或美术馆或类似展馆)的设计项目业绩,投标人(施工单位)近五年( *** 至今 )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小于3400万元元、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米博物馆(或美术馆或类似展馆)的施 工项目业绩。
3.7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第一次招标发布之日( *** );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本条所述的投标人和投标人法人代表包括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3.8、外省来赣企业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3.8.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 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3.8.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 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于 *** 至 *** (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30时~11:30 时,下午13:30时~16:00时,持授权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留存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 ***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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