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岗镇生态移民有机蔬菜种植示范大棚和冷库工程二标段(二次)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复[2017]160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农业项目补贴及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立岗镇兰光村。

2.2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1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新建冷库315m*8m215m*16m1;新建停车场1,面积约990安装水冷机组2座、冷风机4、真空预冷机1台及控制系统。新建装卸台1,占地面积1400,安装升降机1、计量1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 *** )和电气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需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日至2017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扫描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4.2报名时须上传资质的原件扫描件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2017111日至2017117日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1121930分(招标人自当日上午090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保静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街亲水9号万达中心C303001

联系人:战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51-5968527-822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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