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编号:XHZB-XZ20171016

林芝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林芝市八一镇公共租赁房、幸福小区、农牧学院、福利院等片区有线数字电视双向网络改造工程已由林芝市人民政府、林芝市财政局以林政函【2017】380号、林财审预字【201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林芝市八一镇公共租赁房、幸福小区、农牧学院、福利院等片区有线数字电视双向网络改造工程
2、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一个标段:林芝市八一镇公共租赁房、幸福小区、农牧学院、福利院等四个片区的光缆线路、电缆线路、设备安装、光纤熔接和分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4、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
5、计划工期:有效工期为 ***
6、承包方式:合同固定总价承包
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的资质。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允许联合体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3、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 (含 *** )以上资质及经验。
3.1投标申请人于 *** 1日至11月6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证书及备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到林芝嘉龙花园1栋2单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 850 元/份,售后不退。
(一)投标企业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报表,类似业绩等。
(三)拟承担本工程的相关人员的证明资料
3.2 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西藏建设网》上发布。
招标人:林芝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八一镇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颐神苑5栋1002室              
联系人:达瓦先生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日期: *** 1日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