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1#、2#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

 

2.工程规模:  1、2号平房仓均1944m2.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241708300101-BD-001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1#、2#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1、2号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的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1#、2#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灌南县发改委(批准文号:灌发改投资发〔2017〕1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1.工程名称: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1.8万吨仓储扩建项目1#、2#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3207241708300101 工程标段编号:3207241708300101-BD-0013.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4.招标工程的规模:1、2号平房仓均1944m2;5.招标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架结构;6.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1、2号平房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8.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灌南百禄镇; 9.计划开工日期为 *** ,计划竣工日期为 *** ,工期 *** (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指令为准);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11.合同估算价:约1200 ***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递交10%的履约保证金。13.付款方式:每月按当月已完工程量的50%付款;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完工且具备验收条件,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且所有的竣工资料备案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承包范围内工程审计结束且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 余款5%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付清。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本工程执行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可选条件: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7、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执行。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 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3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等,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6月、2017年7月、2017年8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6)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 00:00时至 *** 23:59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 *** .请投标单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务必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四、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光盘,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光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备份完成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光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不含未按时上传)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投标文件光盘,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5.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     ***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     ***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郑磊  ***    138123325686.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 ***   刘书丹:18651253807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 ***      朱工 ***    李工 ***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五、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而影响排序,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八、招标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至 ***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经办人:南银宝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22000   经办人:刘旺联系电话 *** 0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南银宝联 系 人:刘旺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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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xsdgcz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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