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支坪城区市政道路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5】2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花铺大道北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支坪城区市政道路(花铺大道北段)工程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

2.3工程规模:支坪城区市政道路(花铺大道北段)工程总长124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36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为城市主干道。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工程(箱变、路灯基础、手孔井、电缆、埋管及相应土石方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1085,其中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如果一家公司投标多个标段,则应每个标段人员不能相同。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不能正常办理监理报建手续(施工单位原因除外),则每天处罚1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20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om)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1  10日14时00分至1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江津区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  

联 系 人:老师        

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支坪城区市政道路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5】2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花铺大道北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津区支坪城区市政道路(花铺大道北段)工程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

2.3工程规模:支坪城区市政道路(花铺大道北段)工程总长124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36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为城市主干道。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工程(箱变、路灯基础、手孔井、电缆、埋管及相应土石方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1085,其中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如果一家公司投标多个标段,则应每个标段人员不能相同。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不能正常办理监理报建手续(施工单位原因除外),则每天处罚1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20 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om)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1  10日14时00分至1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江津区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jqjyzx.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骏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  

联 系 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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