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2017年预脱贫户房屋与“四类对象”农户土窑洞改造监理项目谈判公告
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受静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静乐县2017年预脱贫户房屋与“四类对象”农户土窑洞改造监理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服务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静乐县2017年预脱贫户房屋与“四类对象”农户土窑洞改造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HYZB-2017-28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工程监理
3、预算金额:420元/户
4、服务周期: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报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总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须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开户许可证;
6、企业资质证书;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公告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8、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9、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1、报名时须项目总监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单位报名。
2、报价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 *** 至 ***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七一北路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3、文件售价:大写人民币伍佰 *** 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七一北路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静乐县光明路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 ***
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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