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勘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17)3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勘察      

2.2项目地点: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西北角

2.3勘察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677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其中-1层审判用房740平方米,地上审判用房2937平方米。配套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安全等相关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用地全部工程勘察,包括勘探、排水、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并满足审图单位审查要求 

2.5勘察周期: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规范,质量合格,确保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023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1027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1023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7年102717时30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于臣祥  代理单位:范伟强、杨玲刘健张斌招标小组负责人:范伟强(注册建造师)

人: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人:于臣祥                       人:刘健     

   话: ***                     话: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