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二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计财发改【2015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宗地二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二正式用电工程

2.2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区域宗地二:地块编号为BS13-09-02,建筑面积约为254179.6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工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 或以上、承试 *** 或以上、承修 *** 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提供郑州市供电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在20141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额为2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3.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20141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为2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房建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为其缴纳连续的社会保险证明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9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投标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相关信息的查询页面页(报名时提供现场查验报名资料的前一工作日12时-17时查询信息,投标时,提供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查询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0日至20171026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

4.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和复印件于2017102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

备注:1、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查询明细表原件,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4、投标单位需提供郑州市供电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两项(或以上)在郑州市区域范围内的类似电力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8.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991275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联合中心大厦11层

9.2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 8

2017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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