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中信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信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信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郫发项目许可【2016】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郫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郫发项目许可【2016】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317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信大道道路大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郫县郫筒街道
2.3 建设规模:对起于南北大道、止于郫花路,长约4900米、宽30米的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包括道路工程、附属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中信大道道路大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本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 计划工期:施工: 180 日历天。
监理: 180 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 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及园林绿化除外)。
3.2 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状况无亏损,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年起算。
3.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 3 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内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内;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5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6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7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8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信用综合评价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300(含)名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由投标人登陆“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cc.gov.cn/loginIntegrity.aspx),自行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加盖公章后将其放入投标文件中,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进行网上核实,同时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网址:http://pt.cdcc.gov.cn:8024)中取得投标人开标当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一并交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使用。
3.10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1 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报表无亏损。
3.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 3 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 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内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内;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5 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6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7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8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9信用综合评价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须为前50(含)名。由投标人登陆“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dcc.gov.cn/loginIntegrity.aspx),自行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加盖公章后将其放入投标文件中,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进行网上核实,同时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网址:http://pt.cdcc.gov.cn:8024)中取得投标人开标当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一并交由评标专家在评标时使用。
3.10 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址: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胜利北街218号       

    编:     /      

联 系 人:    何先生     

    话:    ***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二期7栋1606号      

    编:     /      

联 系 人:     田女士    

    话:     ***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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