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3206010318000251006001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E3206010318000251006001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南通市港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幸余路北、通京大道东

2)建设规模: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门窗)、安装、内装、绿化、消防通风、室外配套等全部施工内容。总面积约18.1万㎡,地上建筑面积约16万㎡,地下约2.1万㎡。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1711月至201911月,施工总日期为72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叁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厂房2、厂房3、动力站、仓库、废水站、门卫1、门卫2;二标段:办公楼、人防及地下车库(地下面积约12000㎡、以Va-W间后浇带分);三标段:宿舍楼、地下车库(地下面积约9000㎡)、门卫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独立法人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6、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7、自20121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 8000 万元(金额以合同价为准)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或厂区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未尽之处具体详见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1020日~201710272359分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宗工,联系方式:051359001839 ***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1129 30 分。

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招标人可能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约谈、考察,由招标人组成考察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已在诚信库备案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业务能力及企业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财务状况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约谈及考察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十、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

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城港路28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1412

联系人

张工

联系 人

王怡

 

85541124

  

***

 

 

          

                                                     20171020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商务标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共分叁个标段,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最后开三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与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

 ()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确定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报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余投标报价得分每偏离中标价1%1分。若有报价者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抽签方法:先由各投标单位按签到先后抽取抽签顺序号,根据各投标人已抽取的顺序号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附件: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4、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5、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6、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人:  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71020

 

一、总    

1、鉴于南通市市北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集成电路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7112930分前网上递交,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原件的扫描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上传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原件扫描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20.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份、副本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26.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附表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

条件或说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有效劳动合同书

7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表2

8

企业业绩

20121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8000 万元(金额以合同价为准)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或厂区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9

企业诚信承诺

企业诚信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申请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特别提醒

1、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2、上述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附表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我方申请参与你方                          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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