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句发改经信行审[2017]1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句容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公司为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后白镇
2、工程规模:15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点及相应管网,造价约3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 及以上;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变更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职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批量和单个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由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其他必要条件:
1. 投标人需提供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收据;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二个月,不包含当月)。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填写盖章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填写盖章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3211040231010000411291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2)当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70家时,招标人选择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 □ 价格均值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20家时,先去除1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4家和以下 6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21~30家时,先去除2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5 家和以下 7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1~40家时,先去除3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6家和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41~50家时,先去除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1~60家时,先去除5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8家和以下 1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61~70家时,先去除6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9 家和以下 11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当投标人超过 70家时,招标人采取交叉入围方式,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首先采取抽签入围法的方式,从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0家投标人,再采用以下价格排序入围法或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随机抽取50家投标人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中通过评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抽签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至开标室当众公布。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主决定是否在开标现场等待抽签结果。投标人放弃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投标人结果的有效性;招标人不就此随机抽取事项再单独做出邀请。
√□ 价格均值入围法:
先去除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6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注: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的评标方法。
(一)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K2的取值为: 100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20日00:00至2017年10月2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 )。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10月20日00:00至2017年10月24日24:00 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7 年10月25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7 年10月26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508室)(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地址:句容市石狮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袁忠顺 联系人: 王佳佳
电话: *** 电话:
邮编: 212400 邮编: 2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