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吉水县黄桥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黄桥镇吉阜路沿街商铺市政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黄桥镇圩镇吉阜路西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吉发(基)【2017】128号 | ||||||||||
建筑面积 | 9400.00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25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57.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95.54%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水泥混凝土路面320M,路面宽4.5M,雨水管道380M,污水管道370M,人行道铺装4200㎡,绿化3800㎡,拟用地面积9400㎡,拟建设规模9400㎡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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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联系人 | 李励 | 联系电话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 至 ***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 *** | 获取地址 | 网上获取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