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XHZB-ZC-2017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监理二次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104国道沿街改造提升——绿化工程(裕华路——肖圈干渠)
2.2工程规模:按城市主干道标准改造,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沿街园林绿化,全长约5.25公里,项目总投资2892673.25元。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
2.4监理周期:计划开工工期为 *** ,计划竣工日期为 *** 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如总监有在建工程的,需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承揽两个工程的证明,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17年10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 ***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 ***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泊头市解放东路

联 系 人:勾秀山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华 *** 层1101室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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