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备注:1、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标底计价文件上传于附属文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2、投标单位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部分第(5)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苏州高新区区外企业须取得进苏州高新区投标的资质核验书(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标底价72.293398万元,发包价为:63.618190万元,标底价下浮12% 。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63.618190万元)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8、本项目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9、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库,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Ⅰ组; 建筑装饰-Ⅱ组;建筑装饰-Ⅲ组;10、本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有效。五: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六、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