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乐平镇南联村委会上黄邱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上黄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平镇南联村委会上黄邱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委会上黄邱组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作内容为砌砖挡土墙及护栏、新建砼路、铺设人行道、铺设承插式排污管、新建文化室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预算价为¥353844.87元,投标最高限价为¥301427.48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70%;

2)工程按进度全部完成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70%;

3)工程竣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且结算相关手续完成后 *** 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4)余下3%工程款待1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 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5)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必须凭本工程所在税务部门开具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收取工程款。

3.资格审查方式

在开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电子版网页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注册建造师或 *** 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人员,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74月至2017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时至 *** 17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5.1.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5.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或网页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4、提供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 *** 或以上(广东省外必须为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证书)、B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1.5、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登记企业及未登记人员;

5.1.6、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

5.1.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 *** 9时至 ***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联系电话0757- 83032862)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9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116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1915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的评审均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内的录入信息为准(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或已录入诚信管理系统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息相关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以及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上黄股份合作经济社

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编:

528100

   编:

528000

人:

邱先生

人:

叶工、李工

   话:

***

   话:

   真:

   真: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