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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长葫灌区剩余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农经【2017】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80%,地方自筹20%,招标人为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7】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526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威远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团结干渠27段共计7212米明渠整治。

2.3 本次招标的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等招标。

2.4勘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实施方案):30日历天)。

招标、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 *** (岩土工程)和水利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5年(2012年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1000万及以上的大中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或灌溉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需提供项目可研或初设批复文件(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21  日起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登录方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1  14  10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地  址:四川省威远县三河路20号                     

邮  编: 64245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

邮  编: 610000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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