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五堡镇博斯坦历史文化民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哈地发改社会[2016]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密市五堡镇博斯坦历史文化民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博斯坦村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巷道整修3.6公里,绿化3.6公里,村内主要道路亮化3公里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具有个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哈密本地企业无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有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凡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 (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原件)。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办法及计价方式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为准。3、投标报名单位属地注册时间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8时00分到 *** 18时00分 2.报名地点:线上报名,线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哈密市广场北路七零四高层综合楼1704室(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递交投标保证金6 0000元整。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65001670200052503143 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