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已经由叶发改【2017】5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玉叶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4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纵二路西侧

    2.工程规模:1#楼(48套,约4800平方米)、4#楼(36套,约3600平方米)均为地上六层,砖混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CX20171016148500301002
叶城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
1#楼(48套,约4800平方米)、4#楼(36套,约3600平方米)均为地上六层,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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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建造师执业资格,拟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主要人员及本项目主要配备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可为原件或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 *** 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 *** 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玉叶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叶城县
地 址:
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 *** 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岳熊彬
联 系 人:
曾罡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908516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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