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十标段施工已经由叶发改【2017】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玉叶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第十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4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民生路延伸段 2.工程规模:2#楼(48套,约4800平方米)、5#楼(36套,约3600平方米)均为地上六层,砖混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建造师执业资格,拟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主要人员及本项目主要配备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可为原件或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 *** 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克孜河北岸恒昌欧景名苑12号楼3单 *** 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