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35052017109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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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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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3505201710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综合楼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惠发改审【20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职业中专学校,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惠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6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6913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专业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应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可以查询到且不得低于60分。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0 月 20 日08时00分至2017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提交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7368188。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 11月 13 日17:00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2 万元 。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大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惠安县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 8 ,传真: 联系人: 欧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金龙华城嘉兴楼15层03室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 ,传真:   *** 8 联系人: 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一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监管部门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___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_ 电话: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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