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隘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保复【2002】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兆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市秀山县隘口水库工程位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原峻岭乡),水库所在河流为沅江水系 *** 支流平江河上游,水库挡水坝位于岑龙河与凉桥河汇合口下游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秀山县隘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设计图为准。工程投资约 308万元。 2.3计划工期为:5个月。 2.4 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隘口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4 日11时00分,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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