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荔县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大荔县南大街、李家巷、文庙后巷东段、安置小区东巷、安置小区西巷、安置小区中路等,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病害路面及其中央分隔带、改造恢复路面、新做道路标志标线、拆除旧检查井井筒及旧道路雨水口、恢复检查井井筒、加固井圈、新修雨水口等,预计投资约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等文件涉及内容。

2.4资金形式:政府投资。

      2.5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 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工作采取资格后审。

5.报名时由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名

5.1 请投标人于20171020日至20172024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节假日不休),在大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西环路6号),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具有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参加报名。

5.2来报名前请提前致电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与西北信息报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121203 

邮编:   710000   

邮编:  710000   

联系人:   王耀武      

联系人:  苏工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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