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养生大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养生大楼,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46号文、梅县区发改审函[2017]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全部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1672.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给排水、污水处理、空调通风、电气、装修装饰、消防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3、招标控制价:99501206.12元;
2.4、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2.5、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内;
2.6、建设工期:1460个日历天(其中主楼 *** 完成,第二期地下室具备施工条件后1年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2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 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施工员(2人)、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自 *** 至本项目投标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5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上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7现场踏勘证明。由于该项目施工难度比较大,涉及到医院正常接诊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特殊要求的重要性,为保证该项工程的施工顺利安全进行,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由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号楼305房<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相关原件,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现场进行踏勘后取得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书(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应已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0 日至2017年 10 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7)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提供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9)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均须提供身份证、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0)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出具的为准);
(13)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省外企业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 分至 10 时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永兴星汇湾1号楼305房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日期:2017年 10 月 19 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养生大楼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企业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 ,身份证号: ,安全员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养生大楼的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上述拟派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