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蕨溪中学公租房(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县蕨溪中学公租房(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县发改社事【201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县蕨溪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2015-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县发改社事【201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909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县蕨溪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积约1037.63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
2.5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成/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3.4本项目按照宜府函﹝2016﹞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特殊施工要求外,一律不得设置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人员业绩等一切业绩条件。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备注:凡是建筑业企业资质达到要求的,一律严禁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高资质、高资格等不合理条件,不得擅自增设增项资质,不得以主项资质要求为由排斥增项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 宜宾县柏溪镇正街2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80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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