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延庆区下凹桥区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工程已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 年延庆区下凹桥区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工程包括独立建设外场设备工程。
独立建设迁移外场设备工程包括外场视频采集设备、配套路灯。安装地点位于妫川路、康张路、祁付路、康草路。
招标范围:包括新增设备安装所需公路视频图像采集系统、视频设备标志、系统调试、防雷接地、支架及基础、交通导行等。各类新增外场主要设备(主要机电设备)已完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预计施工工期:1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免费维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 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信誉良好,具备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累计单独完成2项(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B305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上午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 9时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02100
联 系 人:韩浩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B305室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剌其成
电 话:010 - 67805858-2310
传 真:010 - 67806730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 系 人:韩浩
电 话: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