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邀请招标)华安县外来干部周转房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东正漳监招字(2017)第(003)号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外来干部周转房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政府西北方向。
2.2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外来干部周转房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外来干部周转房工程,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650.15平方米,新建周转房、食堂各1栋,均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653.5平方米(含门卫),其中:周转房建筑面积3882.38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771.12平方米,及室外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后至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年)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监理费率2.0%(即最终财政审核的结算价×2.0%计取做为最高控制价。中标监理费均以以上方法计算且在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被邀请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可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 *** 元);
6.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 18:00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建设局五楼
电话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zzfjdz@163.com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小张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监督单位: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