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南郑县发展改革局南发改政审【2017】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汉山景区,工程主要内容:新建汉家乐景观节点,配套管理用房、餐饮用房(钢框架结构)及公厕,配套建设景观节点旅游步道、景观小品、消防及安防等相关设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为独立法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法 施工标段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7年102000:00至2017年1025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5.2申请人请于2017年1020日至2017年10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购买施工标段资审文件的企业须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企业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建安B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南郑县政府信息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南郑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5515255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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