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栾川县,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 *** 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第三批整合资金太阳能路灯设置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 *** 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涉及拨云岭等八个村,共设置太阳能路灯335盏,路灯高7米,功率60瓦
2、资金来源:第三批整合资金
3、工期:2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内);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报名地址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市政工程总承包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13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栾川县住建局3楼会议室 ;
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潭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邮编:471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hndczb@163.com